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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无锡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10-8 16:35:29 点击次数:2075 关闭
    2016年10月8日,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时办法》)。根据《暂行办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将简化为三步:
    第一步通过备案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第二步备案机构对填报信息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并对申报事项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甄别;
    第三步备案人自行选择是否领取备案回执。
    文中“第三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参照本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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