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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与解读

“锡引”工程如此吸引——租房、购房、生活三重补贴一键申领!

发布者:无锡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9/8/7 11:54:45 点击次数:3197 关闭
    7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三重“引才大礼”来袭!
    为了让大学生更加便捷的申领各项补贴,我们推出了网上“不见面”申领模式,只需一步就能完成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只需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完成申请, 然后,就坐等审核啦!无需到现场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是不是很方便?!
    下面将由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解答那些补贴申领中的常见问题哦~~
补贴申领常见问题
01
政策中的“市区”包含哪些区域?
答:本市市区包含: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及经济开发区。
02
政策中的“毕业(出站)2年内”如何界定?
答:毕业(出站)2年内指毕业证书(博士后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至申报日之间的时长不超过2周年(例如: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则申报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的最晚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
03
租房补贴申领期限内,可以变更工作单位吗?
答:2019年7月1日起,按照新的政策申请租房补贴的,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连续在锡缴纳社会保险,变更缴费单位不影响补贴申领,如社保中止,补贴将暂停发放,待社保接续后予以续发,中断期间不予补发。
04
租房补贴申领材料中的房屋租赁发票开具的要求是什么?
答:房屋租赁发票中所登记租住地址、购买方、销售方等内容应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中相一致。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发票期满,未能在当月及时提供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相应租赁发票的,将暂停发放租房补贴,待上传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相应租赁发票并审核通过后续发,中断期间不予补发。
05
按照原租房补贴政策标准领取补贴,7月1日后补贴标准是否调整?
答:已按老政策申领但尚未领完租房补贴的毕业生,按照新标准享受剩余补贴,如果之前没有发生补贴中断的情况,不用任何操作,直接将提高标准后的补贴发放到个人账户中。租房补贴的发放是隔月到账,7月份提高标准后的租房补贴将于9月份发放至个人账户中。
06
因社保缴纳单位变更而停止租房补贴的申请人,是否可重新申领剩余补贴?
答:如在毕业2年内,并且符合大学生租房补贴新政策条件的人员,可重新提交租房补贴申请;如毕业超过2年,或者不符合大学生租房补贴新政策条件的,无法继续享受大学生租房补贴。
07
申领购房补贴中的“首套住房”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首套住房”是指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共同购买的自住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54平方米,总价不低于申请的补贴金额(以契税发票为准),低于补贴金额的,按实际价格发放;在取得对应不动产权证书之前,本人名下没有在本市市区的居住用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登记记录(包含与配偶在内的他人共有产权登记记录)。
08
是否可以先购房,工作满一年后再申请购房补贴?
答:不可以。要求毕业后在锡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年后,在本市市区范围购买本人首套住房,方可申请购房补贴。
09
夫妻共同购买的住房可否申领两次购房补贴?
答:购房补贴以单套住房为单位发放。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情形,只支持其中一人的补贴申请。
10
申领购房补贴的住房可否变更产权?
答:申领购房补贴的住房,自拨付补贴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变更产权所有人,否则须退回补贴资金。
11
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及生活补贴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答:大学生如已经申领购房补贴,则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补贴申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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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1822600
业务流程咨询
0510-12333、824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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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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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及发票开具咨询
0510-12366


租房补贴、购房补贴详细流程
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流程(请长按复制以下网址在浏览器打开):
http://lss.wuxi.gov.cn/doc/2019/06/29/2569365.shtml
大学生购房补贴申报流程(请长按复制以下网址在浏览器打开):
http://lss.wuxi.gov.cn/doc/2019/06/29/25693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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